免费咨询热线:13551381436

24小时热线:18502850839   13551381436

公网安备

为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护,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,根据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[公安部令(第33号)]等有关法规,凡是在当地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、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(或个人)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,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。

立即办理

关于公网安备,您需要了解

谁需要办理公网安备?

互联网接入单位、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(或个人)

申请公网安备的必要性

经营范围

在当地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、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(或个人)。

申请条件

凡是在当地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互联网接入单位、信息服务单位及与国际互联网联网的单位(或个人)均应当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,到当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登记备案。

准备材料

1、互联网信息网络安全承诺书。
2、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及法定代表人、网站安全负责人、网站应急联系人的身份证。
3、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办理,需填写授权委托书,由法定代表人签字、加盖公章,并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。
4、工信部ICP备案许可证明。
5、公司、个人房产证、租房合同复印件或由物业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原件。